第1271章 血火-《隋唐大猛士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老三不仅给了许秀才一副索子甲,还又给了他一副皮甲,嘱咐他穿到索子甲里面,然后还亲自帮他扣好了铁盔,又递给他一面突厥圆皮盾。

    “一会你跟着我去救商队的人,不要只想着杀敌,多想着保命。记住,你阿爷还在下面等着你团聚呢,人啊,命最重要,只要还有命在,就一切都还有希望。”

    许秀才拉动着弓,觉得这把突厥人的弓很轻便,还不如他在忠义弓箭社里练习用的弓强,拉放几下,简单的适合了下。

    “放心,突厥贼子没那本事要我命。”许秀才感激阿爷让他去报信,这是给他活命的机会,但他不可能站在这里等着,他要亲自去救阿爷。

    他虽科举通过了郡试,成了秀才,有了可能在县中担任吏员的资格,但那又如何,阿爷是他父亲,是阿爷走南闯北做商贩赚钱,还陪着笑脸让他在亲族的私塾里读书的。每年要给私塾很多学费,而纸墨笔砚的花费也高,更别说买经书了。

    买不起经书,许秀才都是借亲戚同学的经书然后抄书,可纸墨都很贵,就算是自己抄一本经书,都得几千钱。

    若不是供他读书,阿爷其实没必要这么辛苦的。

    甚至这次若是他能考中举人,阿爷更不需要再出来跑这一趟。

    许秀才心里念着,就算是死,也要把阿爷救出来。

    没有什么值不值,而是该不该。要是阿爷听了,肯定会说他不会算帐,一个老头换个后生,怎么都是亏,可许秀才知道不能这样算。

    “走!”

    萧队正将自己的两把短柄铁锤插在腰间,把马槊用背绳背在了背上,然后提起了角弓。

    萧队正这队人马,都是各营里不愿要的刺头,但确实也都是彪悍能战之辈,他要过来之后,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,把这些刺头都驯服了,都带成了小阎王。

    他们训练有素,配合默契,一个手势一个眼神,就知道什么意思,如何配合。

    太阳已经西斜,即将落山。

    金色的余晖洒落在沙丘上,更映照的无限美好。

    许秀才紧跟着火长老三,成为火里第十人,他此时骑在奔马之上,脑子里甚至突然有股想要吟诗的冲动。

    此情此景,是多么的美丽啊。

    “敌袭!”

    “秦军!”

    “是巡逻队!”

    距离营地还有数百步,突厥人终于发现了他们,高声的警报。

    听闻巡逻队的名字,有些突厥贼惊惧。

    “只来了一队人马,不用怕,干掉他们,老子早就羡慕这些巡逻队的铠甲装备了,杀了他们,装备就是我们的了,这些该死而又狂妄的巡逻队,这是给咱们送装备来了!”

    一个脸上有道刀疤的突厥男子高声喝令。

    “看好那些秦人,我还准备把他们卖给吐火罗的贵族做奴隶呢,每个都很值钱!在拂林,这些秦人,一个甚至能卖上好多个金币呢。”

    五十骑巡逻队同,其实只是出动了四十一骑,还有一火人埋伏在后,等待突厥人败溃后拦截。

    另外张士贵他的兄弟再加上许秀才三个加入,实际杀来的是四十四骑,突厥人并没有仔细去数,所以他们还以为是五十骑巡逻队都杀来了。

    萧阎王全副明光铠甲,策马冲在最前面,身边便是张士贵。

    在他身后,是队中旗手赵安国,还有两位护旗手。

    队副则居于冲锋的队尾。

    队头居首,队副居尾,队头带头冲锋,队副居后押阵,这向来是军中规矩,一旦队头战死,队副接任,队副再战死,旗手接任。

    突厥人面对着突袭的巡逻队,没有龟缩在营中,他们仗着人多,直接骑着马和骆驼杀了出来。
    第(1/3)页